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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2节

“她有一部分是你,可她……你小说里的那个她,纯是你想出来的,假的。”

“你觉得她哪部分是我?”

“和赵致远在一起的时候。”

何皎的睫毛动得更厉害了,心绪藏在眼底。

“为什么这么觉得?”

“直觉。”

“我改过一次名,你知道我原名叫什么?

我原名叫罔市,何罔市。

念书的时候,新读一个班,总有同学问我,问我这名字什么意思。

罔市是福建话,意思是本来是不想有的,但是有了,没办法了,就随便养养的意思。

我爸是那边的人,跑车拉长途的,认识了我妈,就在这地方定居了。

没上户口时候,也没名字,上户口的时候,他随口喊的。”

至于为什么会改成何皎,何皎没讲,想必是另一段故事了。

迟念话少,问题也不多,何皎倒是本着她来一回挺麻烦的心态,把能说的又说了一遍。

还说了前夫屡屡骚扰她的事。

“我就算被他骚扰一辈子,我也认了,要是不离,我怕我早晚有一天真剁了他,他命才贱,我犯不着赔上自己的命给他送葬。

而且我还有孩子,我不能让胜男看她爸怎么打她妈,要是我真进去了,胜男没人养。”

“你很勇敢。”

迟念说完,又有些歉意,她不知道这种时候该说些才是最好的。

“要么做个泼妇,要么做个被欺负的良善人,我妈好人没好报,我不能走她的路。”

“你从小就是现在这个脾气么?”

“不是,我以前像我妈,其实现在也像,逼急了兔子都会咬人,人渣都是蹬鼻子上脸的货色,逆来顺受只能让他们变本加厉,别看我拿刀吓唬人,我天天说要剁了我前夫,真有哪一天,我可能要脚软,全是装样的,要不是有好心人帮忙,我连婚都离不下来。”

“这已经很了不起了。”

“算了,我认命,我这辈子是埋这儿了。”

“……”

迟念走的时候,跟那个叫胜男的女孩子拍了合照,又给好几个本子写了签名。

她期期艾艾地想让迟念给她写句话,迟念写了:“艰难的生活永无止境,但因此,生长也无止境。”

十五六岁的姑娘,高挑漂亮,眼眸清澈,坚韧,脸上没有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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